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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电动汽车电机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2017-10-11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电动汽车电机检测系统由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批准建设。招标人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招标机构为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总工办。项目经费获批已具备招标条件,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概况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位于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本次采购设备为基于本院原有电机检测系统增加的电动汽车(乘用车)电机检测系统(乘用车电机额定功率20kW-60kW,峰值功率≤100kW)。该系统应能完成GB/T22669-2008《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8488.1-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GB/T18488.2-2015《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所有检测项目,并能达到上述标准所规定测量精度、安全要求。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电动汽车电机检测系统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采购及安装:成套、工厂检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开箱检验、技术文件、出厂验收、现场安装、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交货时间、交货及安装地点

(1)交货时间:2017年12月22日(暂定)前全部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地点。

(2)交货及安装地点: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电动汽车电机检测系统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设备研发、生产(制造)、安装的能力,近3年设计和制造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6)投标人及制造商具有完成本合同制造项目所需的厂房、组装场地、足够的加工设备、检验试验设备、起吊设备和运输设备。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授权文件;

(4)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2017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网址:/)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28-85925130

地址: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总工办(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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